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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08-07   

    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各科室用人需求情况,报遵义市中医招考工作小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非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人数及对象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职位表。招聘对象为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1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及要求。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
    (6)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组织工作由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遵义市凤凰南路文庙巷8号,遵义市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15楼)联系电话:0851-28221035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书面承诺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无执业资格证可凭市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报考)。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以无工作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对照专业目录选择一个适合的职位进行报名。
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我院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中医招考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全过程接受遵义市中医院纪律监督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笔试时间: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院网站、遵义市卫计委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遵义市中医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及遵义市中医院纪律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准考证》由遵义市中医院人事科核发。面试时间: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情况,另行通知,(预计:5月16日)面试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标注信息。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二)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5月23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本院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遵义市中医院纪律监督检查委员会会同医院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遵义市中医院纪律监督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中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中医院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8221035(市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28270812(遵义市中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遵义市第中医院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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